责任编辑:人社部发布分享到
近日,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了《部本级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实施方案》。对部本级办理的24个事项承诺制做了明确的规定,其中涉及注册建筑师、注册城乡规划师、注册消防在列。
通知同时对事中事后核查进行了明确
“针对事项的特点等确定具体核查办法,将承诺人的信用状况作为确定核查办法的重要因素,明确核查时间、标准、方式以及是否免予核查。综合运用在线核查、现场核查、协助核查等方式,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进行核查。对于免予核查的事项和对象,采用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、重点监管、智慧监管等方式实施日常监管,不得对通过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的申请人采取歧视性监管措施。对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承诺不实的,依法依规终止办理、责令限期整改、撤销行政决定或予以行政处罚,并纳入信用记录。涉嫌犯罪的,依法移送司法机关。”
微信扫一扫,报考资讯抢先知!
登录成功
手机号不正确